为规范行业发展和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2003年6月8日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明确提出“持证上岗”和“就业准入”概念。其中第33条明确: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目前,物业管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分为3个级别:物业管理员(中级)、助理物业管理师(高级)和物业管理师(技师级)。现在进行考试和认证的有管理员和助理管理师2个级别,参加一年3次的全国统一考试。
所学内容: 主修教材
国家劳动部指定教材——《物业管理基础》
国家劳动部指定教材——《助理物业管理师》
国家劳动部指定教材——《职业道德》
课程目录
物业管理机构基本知识
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知识
写字楼的物业管理知识
商业场所的物业管理知识
其他类型物业管理知识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物业的接管验收与撤管
物业服务费用管理
房屋租赁服务
客户管理服务
房屋建筑维修养护管理
房屋附属设备设施维修养护管理
物业环境管理
业务培训与考核
职业道德
适合人群: 1、持有物业管理员证书2年以上
2、本科以上学历,相关专业
结业水平: 能够从事物业管理工作
学 期 : 10周
学 费 : 费用总计980元(含培训费、教材、资料、串讲以及考试和证书费用)
结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物业管理(三级)
备 注: 考试时间
每年5月11月考试(全国统考)
报考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3、2寸彩色照片2张、1寸彩色照片2张
培训特色
1、扎实的知识点传授+精辟的案例分析+针对性强的串讲
2、高通过率
时间:2008年5月14日 费用:980元
在线咨询或报名 课程编号:535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