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证书】 根据就业准入制度,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2]35 号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是从事相关职业的唯一通行证。从业者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及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
【培训对象】培训决策者(企业中高层)、培训管理者(HR经理、培训主管)、培训实施者(企业培训师、自由讲师)、培训服务者(培训公司、咨询顾问公司管理人员)、培训需求者(学习型企业、学习型个人)
【课程内容】如何制定培训总体规划;如何开发培训项目、课程和教材;如何评价培训项目和和教师资格,如何进行岗位职务描述和人员素质测评;讲授现代的培训技术与手段,提高教学组织与实施的管理水平。
【培训特点】主题讲解、案例分析、演讲和拓展训练,突出操作性和实用性
【培训师资】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师师资亲自执教
【证 书】通过考核可获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
【申报条件】
1、助理企业培训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一年实习期满,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大专学历(或同等学历),从事职业培训、企业培训工作满3年;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企业培训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硕士学历,从事职业培训工作满3年,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职业培训工作满五年;(3)取得本职业助理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满4年,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收费标准】企业培训师:原价2480元/人,优惠价2350元/人;助理企业培训师:原价1480元/人,优惠价1400元/人;(含报名、培训、鉴定、考试、证书费)
【开课时间】2008年06月15日(双休日上课)
【报名须知】 身份证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四张两寸蓝底证件照、工龄证明1份
适合:培训决策者(企业中高层)、培训管理者(HR经理、培训主管)、培训实施者(企业培训师、自由讲师)、培训服务者(培训公司、咨询顾问公司管理人员)、培训需求者(学习型企业、学习型个人)
时间:2008年6月15日 费用:2350元
在线咨询或报名 课程编号:23574


